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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保护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
和汽车驾乘人员生命安全
减少交通事故死亡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部署全国
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
行动以来
赣州公安交管部门积极开展宣传引导
广泛发动群众参与
群众佩戴安全头盔、使用安全带的意识
明显增强
对于佩戴安全头盔、使用安全带
5月20日下午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发布最新要求
↓↓↓
公安部要求,各地要稳妥推进“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6月1日起,执法处罚的范围限定为骑乘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驾乘汽车不使用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对骑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继续开展宣传引导工作,积极创造条件帮助群众配备安全头盔,提示有头盔的群众自觉佩戴头盔,各地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实施依法查纠的时间,并注重人性化执法、理性执法、柔性执法,注重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
那么,
是不是意味着除骑乘摩托车外,
其他骑乘人可以不用带安全头盔呢?
为什么要戴安全头盔
警方先通过几个案例
给你普及下安全头盔的重要性
↓↓↓
PART1
事故案例一
5月2日02时30分许
赣州市石城县琴江镇温坊路段
一辆无牌二轮摩托车
与停在路边的自卸货车发生追尾碰撞
造成摩托车驾驶人受伤及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
事故中
摩托车驾驶人头部与货车尾部直接发生碰撞
因未戴安全头盔加重了伤情
导致颅脑损伤
PART2
事故案例二
近期
陈某驾驶赣州临时3T**0超标电动车
期间车辆失控倒地
事故造成陈某严重受伤
通过进一步调查
民警发现受伤的驾驶人陈某
涉嫌无证驾驶和醉酒驾驶
经医院检查,陈某头部颅内出血
最终在医院进行开颅手术
需自行承担约九万余元的医药费用
除了多项交通违法行为
导致陈某头部受重创的另一个重要原因
就是未佩戴安全头盔
PART3
事故案例三
2020年5月2日17时许
邹某驾驶赣州临时4***Y二轮电动车
与龙某驾驶的赣B7***6普通二轮摩托车碰撞
造成两人受伤及双方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
此次事故中
龙某按规定佩戴了安全头盔头部并无大碍
仅手肘和腿部有轻微擦伤
而邹某未佩戴安全头盔
导致脸部挫伤、脑震荡及腰二椎体压缩性骨折
通过这些案例
我们发现
事故不长眼
当事故发生时
无论是骑乘摩托车还是骑乘其他二轮车
未戴安全头盔
后果都十分严重!
赣州警方提醒
不处罚并不代表不要安全
处罚并不是目的
而是通过处罚
让群众自觉佩戴好安全头盔
养成安全骑车的习惯
然而
交警在执勤检查过程中
发现有的驾驶员把头盔放在后备箱里
等被执勤交警查到了才拿出头盔戴上
有的把头盔挂在车把上
快到路口就取出戴一下
一过路口,便急不可耐地拿下头盔
有的虽然戴着头盔,但未系安全扣带
纯粹是为了应付
……
那么
为什么要戴安全头盔
安全头盔是为谁而戴?
警方告诉你
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
请您自觉佩戴好安全头盔
安全骑车
为平安出行增添一份保障
佩戴安全头盔
更重要是为了您和乘车人的安全!
佩戴安全头盔的重要性
当事故发生时
安全头盔可吸收大部分撞击力
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
可使受伤者的比例下降70%
死亡率下降40%
不戴安全头盔头部损伤率
是戴安全头盔的2.5倍
致命伤不戴安全头盔
是戴安全头盔的1.5倍
安全头盔对于二轮车驾乘人员来说
相当于轿车驾驶员所系的安全带
是驾乘人员遇到危险时的最后一道防线
可能一个安全头盔
就能将你从鬼门关拉回来
警方提醒
广大驾驶人、乘车人
安全头盔能在关键时刻保护您免受致命伤害
虽然执法处罚的范围限定为
骑乘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
但是,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
骑乘摩托车请必须佩戴安全头盔
骑乘其他二轮车
请自觉戴上安全头盔
以免发生事故,后悔莫及!
同时
警方提醒安全头盔生产、销售企业
要守法经营、诚信经营
不做侵害群众利益的事
不做扰乱市场秩序的事
不做违法犯罪的事
对于涉嫌违法犯罪的企业和个人
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策划出品:市公安局宣传处 编辑:张飞君
来源:综合公安部交管局、赣州交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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