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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起,全赣州严查!民警提示这样做不罚

转载 2020/06/01 08:46:44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赣州公安 作者:赣州公安 2099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日前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部署

全国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



为了让群众养成

上车就系安全带的守法习惯

保护汽车驾乘人员生命安全

减少交通事故死亡

明起

在赣州市全市范围内

机动车驾驶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机动车前排乘坐人员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机动车后排乘坐人员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都将依法受到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第七十五条 乘车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元罚款:

(一)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

第八十三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二十元罚款:

……

(三)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

   第八十八条 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一百元罚款:

(一)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

处罚标准

1.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一次罚款100元,记2分;

2.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一次罚款20元;

3.机动车行驶时,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一次罚款10元。


从现在起

驾乘车辆

可千万不要忘了上车第一件事

系好安全带

无论您坐前排还是后排!

(儿童请使用合适的儿童安全座椅)



在之前的宣传中

赣州警方就佩戴安全头盔

进行了宣传

点击链接查看

↓↓↓

网友:让“骑车戴好头盔、驾车系好安全带”成为文明新风尚.....


也有网友提出

骑电动车看手机也要罚款

↓↓↓


赣州警方提醒大家

全赣州已经严查

这已经“安排”上了

除了上面提到的交通违法行为

如果像下面这些驾驶人这样骑二轮车

也会被处罚

↓↓↓

不走专用车道



超员



逆向行驶



无证驾驶



不佩戴安全头盔



闯红灯



非法加装遮阳伞



酒后驾驶



驾驶时以手持方式使用电话



以及所有交通违法行为

都将被严查严罚!


如何才能不被处罚呢

答案只有一个



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为了您和家人的平安

请遵守交通规则、文明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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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划出品:市公安局宣传处  编辑:张飞君

来源:综合赣州交警、网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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