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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丰大塘埠镇投资约1.2亿元建设市级示范镇!

转载 2020/08/18 15:12:26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信丰城资讯 作者:信丰城资讯 3857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信丰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大塘埠镇示范镇

基础设施建设EPC工程 

招 标 公 告

赣信建招字[2020]第14

信丰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大塘埠镇示范镇基础设施建设EPC工程项目已由信发改农经字〔2020〕85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农发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融资贷款,项目业主为信丰县大塘埠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信丰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大塘埠镇示范镇基础设施建设EPC工程。

1.2本项目位于信丰县大塘埠镇。

1.3本次仅对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1.4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本项目为市级示范镇建设项目主要包含大塘埠镇圩镇105国道沿线段人居环境立面整治;大塘埠镇大塘村、合兴村、居委会、坪石村人居环境立面整治;大塘埠镇圩镇市场路、公园路、中心路、府前路、新建路仿古中式风格店招改造,其中圩镇105国道沿线及公园路采用铝单板店招样式;大塘埠镇大塘村、合兴村、居委会、坪石村“新唐风”屋檐建设;大塘埠镇圩镇105国道沿线段主要公共建筑亮化工程建设;大塘埠镇圩镇园林绿化提升工程建设;大塘埠镇香樟公园党建主题文化小品展示;大塘埠镇大塘村、合兴村、居委会、坪石村排水排污管网及沥青路面改造工程建设等项目。


1.大塘埠镇圩镇105国道沿线段人居环境立面整治:采用仿古中式风格对105国道两侧民宅及公共建筑外立面进行统一风貌整饰,总建筑外立面面积100000平方米。

2.大塘埠镇圩镇街道建筑人居环境立面整治:采用仿古中式风格对大塘村、合兴村、居委会、坪石村民宅外立面进行统一风貌改造,总建筑外立面面积310000平方米.

3.圩镇屋檐改造:采用仿古中式风格对105国道两侧民宅及公共建筑外立面增加中式斜檐,总长度1800米

4.圩镇店招改造:105国道两侧铝单板店招2300米共计9200平方米,圩镇公园路两侧共计730米共计2920平方米;以中式风格统一的原则对其中心路店招进行中式仿古改造,总长度810米;府前路总长度180米,市场路总长度700米。


5.圩镇园林绿化提升:香樟公园党建主题公园;对105国道两侧绿化带进行绿化提升改造,总绿化面积12000平方米。

6.圩镇建筑亮化工程:圩镇105国道沿线段主要公共建筑交警大楼、财政所、邮政所、法院等建筑亮化改造,总面积12000平方米;圩镇解放路增加部分数量太阳能路灯。

7.排水排污管网及沥青路面改造工程:圩镇居委会辣椒新村排水排污管网长度1200米,沥青路面改造面积6000平方米;合兴村公办幼儿园至中心南路排水排污管网长度1300米,沥青路面改造面积6500平方米。105国道圩镇段排水排污管网长度2000米。

8.合兴村门坪整治工程、大塘埠镇示范镇社会治理中心建设及装饰工程的等其他工程项目。

1.5项目资金: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为12417万元,资金来源为农发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融资贷款。


1.6工作内容具体包括:

(1)设计部分:中标人应按招标人约定的建设目标要求完成包括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设计服务工作内容;

(2)施工部分: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建设期全过程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1.7计划总工期:21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180日历天。

1.8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1.9质量要求: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招标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的所有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及地方有关规定,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核;

2)施工阶段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合格要求。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营业执照;

2.2本工程设计资质要求为: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

2.3本工程施工资质要求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2.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建筑类高级工程师资格(若为省外企业的,设计负责人须是已在“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中登记的人员);


2.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的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6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派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或者设计负责人担任,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建造师、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需提供开标前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因工作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证明材料须是社保部门出具的加盖公章的原件,或提供网上下载彩色打印的经社保部门电子签章的证明材料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提供社保部门查询网址,在开标现场需提供查询密码进行现场查询,现场查询结果不符合的,以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注:如投标人拟派本项目关键岗位人员为失地农民,应提供失地农民身份证明、失地农民个人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是社保部门出具加盖公章的原件;如投标人拟派本项目关键岗位人员为退休返聘人员,应提供劳动人事部门办理的退休证明材料)

2.7外省来赣设计单位应根据江西省住建厅《关于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通告》(赣建科设【2019】(44)号)文的规定,在“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网上填报投标人及本项目拟派所有设计人员信息,并且提供投标单位在江西省住建云系统中“省外企业信息”和“省外人员登记”栏目中查询打印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2.8外省来赣施工单位应根据江西省住建厅《关于启用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的通知》(赣建审批【2020】4号)的规定,在“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进赣企业信息登记和工程投标登记,同时提供江西住建云“进赣信息公示”栏目中查询打印纸质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没有办理和未能提供的,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开标现场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对入围投标人中的省外企业的进赣登记情况进行网上查询。查询地址:江西住建云--进赣信息公示,不能查询到的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2.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为2家,即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各一家,投标人应根据项目的特点和复杂程度,合理确定牵头单位),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投标的相应能力,联合体全体成员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义务。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申请人,都不得同时投标本项目。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加入其它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无效标处理:

①被禁止参与投标或被禁止承接业务的投标企业,或被列入赣州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未解除限制的投标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②投标人或投标人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的;

③投标企业如有到期未履行债务的,或属于“失信企业”的。查询网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zxgk.court.gov.cn),如发现为有到期未履行债务的或属于“失信企业”的,取消投标资格,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已缴交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作违约金全额没收。


2.11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推行电子证照的复函》(建办市函〔2019〕254号)要求,我省住建系统已在逐步将“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实行电子化”,为方便招标投标活动的顺利进行,现特对参加本项目投标的电子证书的要求明确如下:(1)已实行电子证书的企业,可提供彩色打印的电子证书,证书应与网络查询的一致;(2)开标现场如发现所提供的电子证书内容与网络查询不一致的,将作资格标无效处理;(3)若发现所提供的电子证书为虚假证书,将废除其投标资格并对企业记不良行为一次。

2.12其他要求及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截标后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上述规定,并有意对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自行前往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www.jxsggzy.cn)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为信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及标注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5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可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

7.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对参与本次投标的未中标投标人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8.其他事项

8.1、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8.2、如因招标人资料等原因而引起招标活动时间变动,招标人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随时留意该网站。

8.3、本次招标结果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上进行中标公示,如代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办理中标公示时,因该公司未入库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或未下载招标文件导致无法获取该候选人公司名称的,将取消其中标排序资格且不对该公司候选资格进行公示,并以围标串标线索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8.4、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工程招投标领域雇黑佣黑,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等黑恶势力。信丰县房建、市政工程举报电话:0797-3332158,举报邮箱:xfxjsj@163.com。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信丰县大塘埠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信丰县             

地址:赣州章江新区赣州总部经济区东座8楼

联系人:汤先生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方式:15079756879        

联系方式:13647010610

招标监督单位:信丰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受理投诉电话:0797-3332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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