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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卖他人银行卡信息1张构成犯罪,
5张以上就要面临3年以上刑期
“转卖银行卡轻轻松松月入上万,
万万没想到后果这么严重”
信丰一男子因转卖他人银行卡信息落网后留下懊悔的眼泪。。。
案情直击
信丰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将刘某等人提起公诉,并提出对刘某处以有期徒刑4年6个月,罚金3万元的量刑建议,近日,信丰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并作出判决,采纳该量刑建议,判处刘某有期徒刑4年6个月,罚金3万元。
当你在网络上或者现实生活中遇到有人收购银行卡、手机卡的时候,千万不能答应,并应及时向司法机关举报。
这些收购的银行卡、手机卡,大多会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洗钱、行贿、受贿、逃税等违法犯罪活动。贪图眼前小利有可能给自己带来巨大的法律风险,一旦出售自己的银行卡就有可能成为犯罪团伙的“帮凶”,受到法律的制裁!
相关司法解释:
两高《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收买、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足以伪造可进行交易的信用卡,或者足以使他人以信用卡的名义进行交易,涉及信用卡1张以上不满5张的,应当以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定罪处罚;收买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涉及信用卡5张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177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数量巨大,其法定刑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来源:信丰检察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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